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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中小学寒假:2023年1月13日开始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2-27 09:48:37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特教学校、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1月6日前完成教育教学和学情测查,寒假从1月13日开始。2023年春季开学继续采取“错时错峰”,全市初三、高三毕业年级2月6日正式开学,全市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2月13日正式开学,全市幼儿园、小学、特教学校2月15日正式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寒假期间,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的前提下,家长通过陪伴学生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增长见识。学生可自愿选用中国教育电视台、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教育资源和“兰州智慧教育·名师在线”公益课堂。

坚决禁止利用寒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授课、有偿补课;科学合理设计假期作业内容,统筹协调和控制作业总量,避免简单机械重复,减轻学生作业负担;鼓励布置综合性、实践性作业和适宜假期锻炼的家庭体育作业,引导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各县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抓住寒假补课高发时段,通过举报线索、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巡查,严防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班,坚决抵制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反弹回潮。兰州市教育局寒假期间将加大检查力度,通过暗访调查取证、抓现行、发问卷、约谈等办法,对于重点地区、学校周边、举报频发区域,分批次、分区域进行检查。

各县区、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安排教师假期学习任务,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持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畅通监督反映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礼品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严肃查处。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充分考虑学生居家期间的心理情绪变化,联合专业心理健康教师和各班班主任关注学生寒假心理变化和有效引导,同时做好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武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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