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措并举畅渠道 落实政策暖民心 我市牢牢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中国甘肃网12月28日讯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融媒体中心记者朱玲 通讯员王斐)为有效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及时兑现社会保险政策,实现社保待遇应发尽发、不落一人,牢牢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落实失业保险政策,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全部及时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领金期满未就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1年及辞职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采取“不来即享”“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开通线上线下经办相结合的申请渠道,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资料,为失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原因确定不同的待遇标准和待遇发放期限,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不因疫情而受到影响。根据市上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继续兑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保就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特困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通过进一步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政策享受范围,确保政策执行期内应发尽发。
动态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促就业。加大政策推送力度和待遇发放进度,继续对2022年招用2020年、2021年以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持有《就业创业证》的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为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在政策执行期内将待遇全部发放到企业。
缓缴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阶段性减轻其经济负担。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本人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的社会保险补贴,2022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时间延长至2023年2月,确保居民应享尽享。
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严格落实困难群体代缴政策。对困难群体暂保留100元个人缴费档次,并由市政府按照最低缴费300元/年/人标准为其代缴个人缴费。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联合街道、社区对全市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广泛摸排,对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且有就业意愿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进行全面摸排,出现一户,帮扶一户,依托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确保实现动态清零。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畅通就业困难人员求助渠道,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深入摸排、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行“一人一台账”,提供“一对一”精细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