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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海石湾煤矿 提升通风系统改造项目西部回风立井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2-28 21:09:04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海石湾煤矿

提升通风系统改造项目西部回风立井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GZ2212132-YJMDJT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海石湾煤矿的委托,对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海石湾煤矿提升通风系统改造项目西部回风立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2.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量:790m

5.工期:计划工期16个月,以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为准。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概况、范围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共划分为三个采区,分别为一采区、二采区和三采区,现生产采区为一采区、二采区。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采掘接替规划,三采区为二采区的接替采区。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是改善职工劳动强度,也是完善矿井通风安全系统和稳定矿井生产的自身需要。

2.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海石湾煤矿提升通风系统改造项目西部回风立井工程井口坐标: X=4026280.307, Y=34579672.592, Z=+1891.00,井筒落底标高+1110m,垂深784m,井筒净直径6.5m,净断面33.2m2,休息硐室6m。新建西部回风立井,主要担负全矿回风任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经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复印件,并具有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投标人委派人员在甲方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及费用。

6.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详细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开工前由甲、乙双方进行审批。

7.投标人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投标人需自行承担该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平台成功报名后,将汇款凭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的资料、项目名称、标段信息发送至邮箱1524686666@qq.com。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59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窑煤分平台开标室。在投标截止时间未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http://www.zhygcg.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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