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净化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净化工程已由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审批〔2019〕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区 YT03-03-02 地块。
1.2工程规模:综合保健楼总建筑面积 116120 平方米,其中:地上 14 层,建筑面积 76020 平方米;地下 3 层,建筑面积 40100 平方米。液氧站,总建筑面积 150 平方米。建筑物高度 7.65 米。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房,地上 1 层,建筑面积 74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4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地上一层。门卫房 2 间,建筑面积分别为15 平方米。
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1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5月22日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净化工程施工内容,主要范围包括三层NICU中心供应室、四层手术室、五层机房、六层ICU的装饰装修和电气、暖通、智能化、数字化、给排水及医用气体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及工程做法:吊顶天棚主要采用净化专用防锈铝板(面层喷塑)、石膏板、铝板、铝扣板吊顶;地面装饰主要采用PVC卷材、橡胶卷材地板、PVC卷材踢脚板;安装石膏板隔断隔墙;墙面装饰主要采用净化专用复合铝板、电解钢板墙面、瓷砖及乳胶漆;门采用单开手推平开气密门、双开手推平开气密门、气密封单向电动趟门、铅防护气密封单开门、防火门等;窗主要采用成品定制电动推拉传递窗和不锈钢双向互锁传递窗,所有外窗均设人造大理石窗台板、安装窗帘盒。安装三联观片灯、六联观片灯、麻醉柜、器械柜、药品柜、保温柜、保冷柜、定制成品护士站等。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安装空调、通风及净化管道并配套空调机组、风机、加湿器等相关设备;安装给排水管道;净化区域内安装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及接地等设备及管线铺设;安装医用气体管道并配套阀门等设备;安装背景音乐主机及医用喇叭及配管配线;安装电视监控摄像头、交换机及配管配线;安装视频探视主机分机及配管配线;安装门禁系统主机、门禁控制器及配管配线、综合布线等(具体以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净化工程施工内容,主要范围包括一层静配中心、十层PICU、十四层生殖中心的装饰装修、电气、暖通、智能化、数字化、给排水及医用气体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及工程做法:吊顶天棚主要采用净化专用防锈铝板(面层喷塑)、石膏板、铝扣板吊顶;地面装饰主要采用PVC卷材、PVC卷材踢脚板、防滑地砖;安装石膏板隔断隔墙;墙面装饰主要采用净化专用复合铝板、瓷砖及抗菌涂料;门采用单开手推平开气密门、双开手推平开气密门、气密封单向电动趟门、电解钢板门等,所有外窗均设人造大理石窗台板、安装窗帘盒,安装器械柜、药品柜、定制成品护士站、安装不锈钢双向互锁传递窗、钢制乙级防火门等。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智能化工程包含背景音乐系统、电视监控系统、视频探视系统、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等;电气工程包含配电箱、电力电缆、灯具、开关插座及接地等设备及管线铺设;暖通工程包含空调机组、风机、通风管道、阀门等相关设备;给排水工程包含安装给排水管道、洁具及阀门等设备;医用气体工程包含安装医用气体管道、阀门及管件等设备(具体以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
2.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少于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均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月(2022年0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4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2且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净化工程)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需提供2019年-2021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五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7投标人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在开标前三日内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45872203@qq.com;
2.8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2.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 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2.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3日
获取时间:
2022年12月29日18:00:00时至2023年01月03日18:00: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1)凡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或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免费下载或查阅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投标后续工作。
(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网上获取标书、投标须知(一)招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在线下载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兰州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兰州高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网上下载标书的网站: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下载时间为 nX24 小时,n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n≥5)。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23 年01月18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1258 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 6 楼)(线上开标);
2.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录“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3 年01月18日 09时30 分(北京时间);
4.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据进行资格审查;
5.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6.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 74 号;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 118 号,联系人:常世真;联系电话:0931-2909712.
(3)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房产管理局;联系电话:0931-8276714。
递交方式:
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GEF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金润招标人工具箱(甘肃)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4. 备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须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联 系 人:王 栋
联系电话:0931-8485207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常世真、樊婷、安方涛、王薇
联系电话:0931-2909712
招标备案单位: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