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凉州区金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2023年凉州区金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文件及《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武威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凉州区金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甘肃乾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2023年凉州区金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凉州区金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凉州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4.建设期限:拟定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建设地点:金山镇崖湾村集中收缩安置点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金山镇崖湾村集中收缩安置点硬化铺砖6800平方米,安装路缘石7400m,场地硬化5000平方米,绿化换填18000立方米,铺设绿化管网4.5公里。
7.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 410.00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资金通过争取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8.项目建设必要性
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保障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的重中之重,持续提升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切实抓好就业帮扶,把稳就业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第一要务,强化搬迁群众稳岗就业情况监测调度,加强劳务组织化输出,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项目实施把以工代赈政策实施与促进搬迁群众就近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加大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对安置点倾斜支持力度,优先组织搬迁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尽最大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让搬迁群众能够在家门口有活干。
要切实抓好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完善,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建设行动,将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纳入所在城镇和村庄一体规划、一体提升完善,推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到安置社区,实现公共服务“硬件”和“软件”双提升,打牢安置区乡村治理基础,努力实现新村有新貌。更加便利搬迁群众生产生活。
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和周边农户的生活条件,增强移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根据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2023年凉州区金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重点关注的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可控)性的影响。
2.建设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正常出行及生活的影响。
3.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振动、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及水土流失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及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
4.施工安全影响。主要关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影响。
5.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体系、卫生与防疫方面的影响。
6.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7.媒体网络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2023年凉州区金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凉州区金山镇人民政府及甘肃乾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
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3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凉州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忠龙
联系电话:1510935549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甘肃乾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娟
联系电话:15214143356
电子邮箱:87098001@qq.com
特此公示
凉州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甘肃乾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