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力以“复”精准发力 惠企纾困蓄势赋能
市财政局精准服务复工复产
连日来,兰州市财政局在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的基础上,按照“财政引导、市场主导、助企纾困”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站位,鼓足干劲、提振信心,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财政服务质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为落脚点,精准服务复工复产、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加速释放财税政策红利,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为持续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蓄势赋能。
主动出击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发挥政策功能,我们聚焦企业关切,将市场主体作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通过制定和贯彻落实一系列惠企政策,释放“政采”能量,激发市场活力。”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降低企业参与门槛。推进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一级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在编制采购预算时,按全部预留、部分预留和不适宜预留三种方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部分预留的项目在招标采购时,明确要求联合体投标时中小企业的占比不低于30%,其中小微企业占比应达到60%,在评审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通过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扩大中小企业市场参与度,提高中小企业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竞争范围。
同时,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对首次来兰投标的供应商免费办理移动CA,实现“一网招投标”,提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鼓励采购单位取消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允许以信用担保为主多种形式并存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对于项目金额低于公开招标限额的或供应商信用报告等级较高的项目,采购单位可免收履约保证金,采用由供应商出具信用承诺函的方式代替履约保证金;对于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收取不超过10%的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按照中标供应商的信用情况适当降低履约保证金比例,具体比例要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列示。
破除竞争隐性壁垒。为确保潜在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增强政府采购的信誉度和公信力,采购人不得设置投标报名等前置环节,在网上商城开展交易活动时,不得设置妨碍公平竞争的条件,确保供应商能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标前公示、专家项目论证或未采纳论证专家论证意见等易影响公平竞争的重点环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采购人市场行为,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发挥优势财税衔接
精准对接企业诉求
发挥电子化新平台优势。通过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服务监管平台,实现采购预算、意向公开、采购需求、采购计划、采购委托、采购公告、采购交易、结果公告、合同备案、履约验收、支付申请、提交发票、反馈评价、采购档案全流程电子化服务监管。与税务部门密切合作,建立会商衔接、限时办理、退税机审、效能反馈“四位一体”协作机制,协调推进退税全流程电子化,从简、从快、从优为企业办理退税业务。通过互联网提供“不见面、零跑腿”政务服务,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确保交易项目“不打烊”、“不断档”。
简化流程提高交易效率。压缩政府采购周期,各类政府采购项目从提交采购计划备案到合同签订整个周期平均不超过30天;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资金支付时间由收到发票后30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只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替代《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加强税收协同征管,统筹做好退税减税降费和税收征管工作,做到应退尽退,缩短留抵退税业务办理时长,努力实现退税资金“速到账”。通过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时间效率,让企业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采购环节中,提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便利度,全面提升我市财税服务质效。
为解决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分散化、碎片化和获取渠道可信度等问题,在原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搭建起兰州市政府采购标讯服务平台,量身提供精准标讯信息。平台主要包括“查项目、订服务、查信用、选代理、访机构、看交易、找企业、阅报告、信用星”等9个服务事项,开创了全国在政府采购领域免费线上个性化服务的先例,实现全国政府采购项目标讯一站式搜索,省内标讯个性化定制推送,真正实现了“帮采购人找企业,帮企业选项目”,为构建采购治理多方参与机制,提高采购公信力,促进线上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发展增添了新活力。与税务部门合力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量身定制“项目管家”精细服务礼包,开展“一对一、精细化、滴灌式”政策宣传辅导,实现项目信息“全”对比,项目跟踪“全”程化,项目管理“全”覆盖的个性化财税服务。
减负提效纾困造血
增强复工复产信心
为护航企业发展,力保中小企业“资金链”这个血脉根源,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指导各部门制定本部门中小企业预留方案,明确部门不宜预留情形,避免任意扩大不宜预留范围,在执行中加大对预留情况的监督和提醒。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向具备条件的中标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中小微企业中标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由30%提高至50%以上,加快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切实减轻资金压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呵护经济“毛细血管”,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平台,实现与多家金融机构的合作和数据对接,中标人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和自身信用状况,在线向银行申请融资,为中小企业提供“造血干细胞”,全面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健康发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蒋 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