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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厂区配套供电系统建设--110kV铜箔变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1-04 18:40:19

三厂区配套供电系统建设--110kV铜箔变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厂区配套供电系统建设(110kV铜箔变)项目已由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金集发〔2022〕9号批准建设,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10kV铜箔变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厂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110kV变电所1座(110kV铜箔变电所);对110kV精密铜进行深度限流和弧光过电压治理改造。

建设内容:利用原110kV精密铜变电所110kV备用间隔,增加110kVGIS设备,沿现有桥架敷设电缆至新建110kV铜箔变。在铜箔项目旁边新建110kV变电所1座(110kV 铜箔变电所),设计安装2台63MVA三绕组电力变压器,设计35kV出线6回、10kV出线16回、自动无功补偿装置、所变、消防及视频;110kV精密铜变加装限流成套装置及弧光过电压治理装置。

2.1.3投资估算:约8574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24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2月 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 3月 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12月 31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改造所必需具备的设计、设备选型、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使用等;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图纸两种格式);包括项目消防、安全、能源、防雷、职业卫生与健康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协助相关单位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派驻人员及时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解决现场施工问题、编制竣工图纸,协助计量等系列工作。采购内容为经发包人确认的该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 采购及供应。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及审图机构审查后确定的施工图所示工程及经批准的相关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

体成员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

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投标人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接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领导。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以上,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 C 证。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高级工程师资格,建筑、结构、电气、工艺、仪表各专业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配置合理。严禁挂证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质。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安全员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是同一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资料员1 人、材料员1 人,以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服从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 5 年( 2018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具有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具体以工程竣工验收/接收证书或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 3 年(2020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9日18时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01)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9日18 时00分前(截止时间1月9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1日9时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98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

孙艳茹 13079370972    潘存军 1993513826   毛显盛 15009458896

电子邮箱: eyujy@jnmc.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光15101922866、崔志斌17793539606

电子邮件: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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