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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2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1-06 11:22:46

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2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2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已由民委发【2022】77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北民族大学委托,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西北民族大学

2、项目名称: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2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勘察

3、建设规模:23号学生公寓楼,拟建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总建筑面积15595平方米,其中地上14185平方米,地下1410平方米。地下一层层高4.2米,地上一层层高为5.7米覆土1.5米,二至十二层层高均为3.6米,室内外高差0.45米,女儿墙高1.8m,建筑高度46.05米,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

地下一层平面布置:战时甲类核6级人员掩蔽场所。平时为丙2类库房、换热间、水泵房、移动电站、暖通加压泵房等。

4、建设地点: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

5、项目总投资:约9585.16万元。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9、服务周期: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勘察项目(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日期:2023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10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10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取人本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及所属公司缴纳获取人本人近三个月(2022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及社保花名册(社保缴费证明及社保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投标人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的各项资格证明原件。(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不进行现场登记,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纸质版盖章并扫描为PDF电子版发送至897644706@qq.com 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并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我公司确认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1010室)。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钉钉线上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24小时添加代理机构负责人钉钉号(钉钉号:18394515829),并将钉钉昵称改为投标人名称,代理机构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组建群聊,采用视频会议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参加开标的设备需具有视频功能,开标时还须验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版PDF投标文件、密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PDF扫描件)私发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钉钉号,投标文件只允许递交一次,多次递交者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北民族大学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联系人:杨海善

电话:13919066578

招标代理单位: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

联  系 人:吕世岳、马涛

联系电话:0931—8839518 18394515829

2023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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