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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天然气管道连接线燃气管道工程专项评价服务二、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1-12 18:10:16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天然气管道连接线燃气管道工程专项评价服务二、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天然气管道连接线燃气管道工程专项评价服务二、四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天然气管道连接线燃气管道工程专项评价服务二、四标段(二次)

3、建设地点: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

4、招标规模:规划T532#路沿北穿越刘沙公路,进仁寿山公园内部道路寿山大道至公园泵房水池南侧,向西敷设至北山坡后沿现有道路至北环路高架桥底穿越到北环路北侧到达起步区S1501#与S1502#道路交叉口。

5、招标范围:规划T532#路北侧DN400次高压燃气管道,设计终点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S1501#与S1502#道路交叉口。管道设计压力1.6MPa,设计管径DN400,管道长度3650m。

6、投资估算:1635.12万元

7、资金来源:已落实

8、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本次只招二、四标段)

一标段:防洪影响评价;

二标段:安全评价服务;

三标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9、服务周期: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0、服务内容: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并伴随后续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完善资料文件,配合评审及取得相关批复;编制规范、完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标段:安全评价服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月至今)具有安全评价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含)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二星级(含)以上评价证书;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 1月至今)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有效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2022 年  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需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请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若开标时因不符合资格要求被废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提供一套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1771838008@qq.com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 70 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 B 塔 16 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情的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 70 号(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 16 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931-4910610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 B 座 26 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931-8152952-2618、15719616733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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