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陇传泰恒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甘肃陇传泰恒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经开区南园兴工西路北侧、南顺路西侧
3.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227211.83m2,总建筑面积39895.17m2。建设内容包括:1#、2#厂房、办公楼、危废库、甲类库、消防泵房、换热站、门卫1、门卫2共9个子项。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
计划总工期:108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7.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建设资金及来源:投资概算1.2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2年7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或个人参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上获取投标信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登记:
(1)凡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上获取投标信息者,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或个人参保证明)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2022年6月-12月纳税凭证;2020年1月-2021年12月财务审计报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贰份用抽杆夹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代理机构(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飞天商务写字楼408室)。
(2)无法现场递交资料的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于2023年1月30日17点30分前,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02902700@qq.com)进行投标登记。
(3)资料提交不齐全或未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0日
(2)获取地点: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飞天商务写字楼408室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版或电子邮箱发送
(4)售价:800元
特别说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开标须知: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开标时投标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见附件),需将承诺书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2.开标时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bid.org.cn/)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甘肃央厚中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肃州支行
账 号:2713035309200355720
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陇传泰恒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酒泉经开区南园兴工西路北侧、南顺路西侧
联系人: 马海
电 话:0937-5985628,1336937532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央厚中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飞天商务写字楼408室
联系人:杨瑞刚
电 话:18993757005
2023年1月13日
酒泉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子邮箱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级别
核查登记
结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截止时间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经理
专业
类别
级别
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
职称
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
负责人
职称
安考证
书编号
施工员
岗位证
书编号
质量员
岗位证
书编号
安全员
安考证
书编号
资料员
岗位证
书编号
机械员
岗位证
书编号
材料员
岗位证
书编号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投标企业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装订一份。
2、投标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请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