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切实做好全市岁末年终烟花爆竹监管,兰州公安扎实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治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于近日查处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1月9日凌晨2时30分许,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根据前期日常检查中获取的案件线索,会同安宁分局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安宁区九合镇某村道发现的一辆形迹可疑货车进行检查。经检查,违法行为人张某受武威一烟花销售网点(经核实,证照齐全)委托,在兰州一烟花制造公司购买烟花爆竹后,在车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20箱,价值11万余元。
1月13日凌晨2时许,兰州市永登县公安局树屏派出所巡逻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厢式货车形迹可疑,遂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尹某从兰州一烟花制造公司购买烟花爆竹后,预将烟花爆竹非法私自运往金昌市其朋友处燃放使用。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50余箱,价值4.5万余元。
目前,上述2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之中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积极向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