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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CEMS) 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1-19 22:36:04

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CEMS) 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301088-GSJCLF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CEMS) 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CEMS) 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3.交货地点: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河沿沟;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规模: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设备为15t/d回转窑焚烧,主要处置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现使用的烟气采样及预处理系统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SCS-900D;

二、招标范围: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CEMS) 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在线设备技术参数: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项目至少包括 SO2、NOX、02、HCL、CO、HF、NH3、颗粒物浓度、烟气温度、压力、流速 (含实测和折算值) 、氧含量、湿度,并统计排放率、排放总量;

CEMS 应满足 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 (SO2、NOX、颗粒物) 排放 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及 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 (SO2、NOX、颗粒物) 排放连续检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 的要求,同时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执法函 (2021) 484 号文件的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收到招标方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设计制作并提交招标方审核,15日内完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及相关附属设备材料的制造及供货准备工作,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方根据设备运行情况提前30日书面通知投标方,投标方自接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后,提前到达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及开工资料报审工作。交付施工后,10日内完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工作结束后 30 日内完成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工作。

交货地点:按业主要求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需要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需要提供近5年(2018年-2022年)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合同签约主体、时间、主要服务范围内容等页面,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2022年1月1日之后)可以提供授权制造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并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2022年1月1日之后)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 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9日18时00分至2023年1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275771247@qq.com。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2. 投标文件线下递交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17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 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http://www.zhyg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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