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昌市降低起付标准 提高报销比例 调整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金昌新闻网—金昌日报讯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决定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优化,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新的医疗保险政策降低了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就医起付标准,将城镇职工医保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300元调整为200元、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500元调整为400元、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600元调整为500元。降低了城乡居民医保中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将城乡居民医保公立二级中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由800元调整为500元,报销比例由80%调整为85%。降低了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起付标准,将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起付标准由3000元调整为2000元,将城乡居民医保自主转外就医起付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
新的医疗保险政策还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年最高封顶线由3万元调整为6万元。
记者:张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