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1月3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王宇晨 实习生白枫)今天,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相关情况。
2022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为90.2%,和2021年同比持平。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9%。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全部达标,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稳定可控。
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方面,通过跟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甘肃片区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分工任务,强化日常调度,保障落地落实。
组织开展3个国控地下水点位优化调整,完成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选区布点方案编制及上报审核,按要求纳入2023年例行监测任务。组织完成山丹马场环境空气自动站及天水、定西、临夏3个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站建设验收并投入运行,统筹推动7个市州12个国控空气站完成设备更新并分批启动比对监测。落实甘青两省跨界水体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按月完成双方各6个国控断面数据信息共享。
统筹推动省本级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持续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5个水质预警站、2个重点水源地水质综合监测站等规划项目建设。加强社会化监测机构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对全省95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2023年,我省将进一步优化监测站点布设、推进规划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兰州、白银、天水市噪声自动站补充站点建设。组织实施全省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持续开展祁连山生态质量遥感监测和评价。组织开展黄河干流、黑河干流水生态调查监测,配合做好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协调保障。组织实施碳监测试点能力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