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祝县农房保温节能改造项目”进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祝县农房保温节能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3]2492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文件及《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武威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甘肃乾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天祝县农房保温节能改造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祝县农房保温节能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建设期限:24个月,即2022年11月—2024年10月
5.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位于天祝县华藏寺镇、抓喜秀龙镇、安远镇、朵什镇、松山镇、大红沟镇、东大滩乡、哈溪镇。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 1780 户农房外墙、屋面及门窗,其中外墙保温改造面积户均98㎡,门窗保温改造面积户均 13.20㎡,屋面保温改造面积户均 36㎡。
7.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 5000.00 万元。
(2)资金筹措: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225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及其他渠道筹措解决 2750 万元。
8.项目建设必要性
天祝县农房保温节能改造项目,针对天祝县部分农村院落进行外墙、门窗及屋面节能保温改造,进一步提升天祝县农村村人居环境,完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打造生态宜居、功能齐全、和谐幸福的居民点。为农户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为农村居民创造一个生态、环保、干净的生活环境。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使农民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生活生产环境,通过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动和发挥政府引领的积极性,依靠农民的力量加强农村的综合管理,进而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方便的生活环境。
本项目的提出,是以提高农村生活舒适度为目标,以打造“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为导向,可加快建设公共服务便利、基础设施洁美、田园风光怡人、百姓生活富裕和谐的美丽乡村建设,符合国家提出的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符合“美丽天祝”的建设,符合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政策要求。提升了村镇形象、美化了空间,大大改善了村镇由于基础设施滞后而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根据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天祝县农房保温节能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重点关注的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可控)性的影响。
2.项目实施可能造成人民群众抵触影响。
3.对人民群众使用清洁能源设备安全的影响。
4.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
5.施工安全影响。主要关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影响。
6.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体系、卫生与防疫方面的影响。
7.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8.媒体网络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天祝县农房保温节能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甘肃乾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
自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6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关同钰
联系电话:1800935542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甘肃乾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娟
联系电话:15214143356
电子邮箱:87098001@qq.com
特此公示
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乾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