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南区集装房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区集装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名称: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南区集装房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4组3×6米新型一侧玻璃幕墙集装配房采购安装,面积约72㎡(含广告支架及辅材、地坪铺设及围墙拆除)。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交货地点: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实施地
2.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具体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度经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银行的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近3年(2020年02月01日--2023年01月31日)具有同类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外地供应商以公司注册地信用查询为准)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时间:2023年02月04日至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
4.2地点: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万商国际C塔1701室)
4.3方式: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现场获取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授权书、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万商国际C塔17楼1701室
6.3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万商国际C塔17楼1701室
6.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
地 址: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800931522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万商国际C塔17楼
联系人:张延
联系电话:0931-8651361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