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白龙江林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工程,已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甘高法行装[2022] 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白龙江林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工程
2、项目编号:GSZM2023-020
3、 工程规模: 共计3部电梯
二、项目批复:
甘高法行装[2022] 75号
三、招标内容:采购安装电梯3部,共划分为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4.2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B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代理商应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
旧证: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参数(曳引式客梯V≥7.0m/s);特种设备生产(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新证: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参数符合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速度V≥7.0m/s的要求;
4.2.2 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应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旧证: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新证: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电梯安装含维修);
4.3、电梯安装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T)作业人员证。
4.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 02月21日至 2023 年 02 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5.3获取方式:
5.3.1、在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委托人须为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书原件并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3.2、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内容,并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下同)
6.1递交时间:2023年03 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
开标地点: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15号路第三安置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白龙江林区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络 地 址: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15号路第三安置区2排2号
联 系 人: 刘涛
联 系 电 话: 0939-8221588
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