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宝毅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23年2月17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宝毅因工作变动辞去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宝毅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23年2月17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宝毅因工作变动辞去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