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外山下兴隆印象”兴隆山村新农村闲置房屋改造运营项目
施工四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尘外山下兴隆印象”兴隆山村新农村闲置房屋改造运营项目施工四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榆中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尘外山下兴隆印象”兴隆山村新农村闲置房屋改造运营项目施工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村
2、工程规模:原有房间门窗拆除更换、内外墙涂料铲除、院墙拆除及新建,房间地面、墙面、吊顶重新装饰(含家具、软装、布草及厨具)、电气、给排水、弱电等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5月16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4、标段划分内容
施工四标段:2#、3#、4#、5#号楼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范围:实施方案中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个人);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2月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8小时内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的信用信息须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8 小时内的信用情况一致;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8.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7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将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2864542930@qq.com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4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榆中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1号)。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不符合投标文件密封性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大道31之1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31-534570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41号
联系人:郭晴
电话:15293155880
2023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