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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凉州区清水镇菖蒲沟村全民健身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01 15:07:04

关于对“凉州区清水镇菖蒲沟村全民健身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凉州区清水镇菖蒲沟村全民健身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文件及《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武威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凉州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委托甘肃德隆新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对“凉州区清水镇菖蒲沟村全民健身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凉州区清水镇菖蒲沟村全民健身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凉州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4)建设期限:施工总进度计划工期8个月(2023年2月-2023年6月)

   (5)项目建设地点:凉州区清水镇菖蒲沟村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清水镇葛蒲沟村全民健身综合活动中心占地面积2586.9平方米(约3.88亩),其中新建全民健身综合活动中心1栋,为地上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为797.94平方米,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并配套建设绿化、硬化等附属工程。

   (7)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2022年乡村振兴市级补助资金解决。

   (8)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甘肃省、武威市及凉州区乡村振兴和文体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同时也是推动凉州区全民健身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2)项目是凉州区清水镇创建省级示范镇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条件优越,符合凉州区清水镇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不仅是解决群众健身活动的需要,也是完善凉州区清水镇公共服务结构体系、推动和加快发展凉州区清水镇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需要。

    3)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在建设税费方面尽量给予优惠,以增强项目的自身造血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项目尽快实施建设,早日发挥其社会效益。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根据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凉州区清水镇菖蒲沟村全民健身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重点关注的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可控)性的影响。

   (2)建设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正常出行及生活的影响。

   (3)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振动、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及水土流失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及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

   (4)施工安全影响。主要关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影响。

   (5)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体系、卫生与防疫方面的影响。

   (6)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7)媒体网络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凉州区清水镇菖蒲沟村全民健身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凉州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及甘肃德隆新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

    自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凉州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忠龙             

    联系电话:1510935549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甘肃德隆新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振军           

    联系电话:18219851001

    电子邮箱:1182801988@qq.com

    特此公示

                 凉州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甘肃德隆新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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