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秦州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01 17:35:26

一、招标条件

秦州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财政厅以甘水规计发〔2023〕28号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定额补助及市县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天水市秦州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信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地位于秦州区藉口镇、太京镇,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42.25万立方米,其中藉河干流26.85万立方米,支流金家河7.2万立方米、平峪沟8.2万立方米;岸坡整治34.62公里,其中藉河干流修建生态堤防13.27公里(新建9.27公里、改建4.0公里),支流金家河修建生态堤防12.79 公里(新建2.17公里、改建10.62公里)、平峪沟修建生态堤防8.56 公里(新建1.87公里、改建6.69公里);修建固床堰41座(藉河干流12座、金家河14座、平峪沟15座)、谷坊13座(金家河2座、平峪沟11座)、拦挡坝1座、防冲坎2座、排洪渠0.3公里;布设节水灌溉管道 29.86公里(藉河沿岸13.5公里、金家河沿岸10.8公里 、平峪沟沿岸5.56公里);河湖管控布设视频监控系统31处(藉河15处、金家河9处、平峪沟7处),升级水雨情监测系统和水质检测系统;配套建设防污控污、人文景观等设施。工程防护标准藉河干流按20年一遇设计,支流金家河、平峪沟按10年一遇设计。

2.2 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以及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审查后,5日内完成修改;施工图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数量以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为原则;工程建设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5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各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6 项目估算总投资:工程总投资30073.70万元,其中涉水治理项目投资24000.81万元,其他治理项目投资6072.89万元。本次招标为涉水治理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3项(含3 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 5 年内至少负责过 1 项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的经历;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附社保证明材料)。

3.3 所有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所有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并加盖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 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3   月2   日 00:00:00分至 2023 年3月6    日 23:59:59分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在线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

4.2.1 获取时间: 2023 年3  月2  日 00:00:00 分至 2023 年3  月6日 23:59:59分止均可免费获取。

4.2.2 获取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在 线免费下载,不再收取标书费。

4.2.3 获取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3 月2 3  日 9: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 开标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建设路 185 号二楼第三开标厅)。

5.3 开标时间:2023 年3  月2 3  日 9: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4现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优化升级,系统升级为:(http:/47.96.171.185/UserLogin.aspx)。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为通过“赢标电子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 或.FWTB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 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 开标前投标人须登录“赢标电子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5.6 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 CA 证书登录“赢标电子不见面开 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 间从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接收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 网银转账、电子保函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6.1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接收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行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 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 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提交方式:电子保函 (担保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14.55.226.66:8083/UserLogin.aspx)办理投标保证保险投保,并满足以下条件:

1)保证保险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保成功后 下载打印加密纸质保单放入投标文件中;

2)开标时保证保险保单自动解密进行现场公示并接受监督。天水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 人操作手册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栏目查看。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 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

(2)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保证保险手续时,应按标段(包)所 对应子账号逐笔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缴纳。

(3)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拟投 标项目(标段)在线申请电子保函。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暂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在投标截止日 15 日前 以盖章的扫描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采用邮件、邮寄方式答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