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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关于部分所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 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06 14:39:04

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关于部分所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

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关于部分所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编号:GZ2303022-GSKJTZ

二、磋商内容与服务期限: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企业一资产规模约2400万元,领导任职时间两年;企业二资产规模约27372万元,领导任职时间三年零八个月。

标段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企业三资产规模约15567万元,领导一任职时间二十一年零十个月,领导二任职时间五年。

审计服务要求:对三户所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任期内以下方面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情况;

(2)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和促进本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计划,并按期完成规划计划目标任务情况;

(3)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处置“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或盘活低效无效资产情况;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以及建立全面风险管控体系等情况;

(5)建立健全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情况;

(6)企业发展战略、改制重组、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融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大宗采购、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运作等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7)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8)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9)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情况;

(10)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情况;

(11)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12)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服务地点: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户所属企业(具体地点合同中另行约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现场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年审合格;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供应商须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业务经验,熟悉国有企业管理模式,承担过大型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工作(提供项目合同或内控审计报告等证明文件),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项目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

6、供应商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8、供应商可就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关于部分所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两个标段同时参与磋商,需分别制作磋商响应性文件,但最终只能成交一个标段。成交顺序按照由一至二的标段顺序排列,对于同一家供应商,若前一个标段已经成交,后面的标段不得再重复成交,若后面的标段排名第一则按综合排名依次顺延成交。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转包。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3月6日18:00时至2023年3月11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磋商报名的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275771247@qq.com。磋商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时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17楼会议室。

3、磋商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中,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供应商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磋商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www.zhygcg.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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