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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陇城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06 23:1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安县陇城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已由秦安县交通运输局以秦交发【2023】17号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安县陇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秦安县陇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一座1-20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型梁桥,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全长21.4m,全宽17.5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50,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值为0.2g,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安全等级I级,抗冻等级F150。

2.2工程总投资:435.1582万元

2.3计划工期: 2023年04月04日至 2023年10月01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 ) ” http://credit.gansu.gov.cn/ 、 “ 信 用 中 国 ( 甘 肃 天 水 ) ”http://credit.tianshui.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0日在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其他证明文件。(注: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以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7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安县陇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址:秦安县陇城镇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春风佳苑四号楼142室

联系人:唐志强

联系人:孙桂敏

电话:18419749008

电话: 0938-8325758

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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