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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051栋公寓住房节能改造(二期)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09 22:25:24

048-051栋公寓住房节能改造(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048-051栋公寓住房节能改造(二期)已按相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3-JKHYYQ-G1103

2.2工程特征:本项目拟对048-051栋公寓住房节能改造(二期)进行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距酒泉市金塔县100km处。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勒脚拆除、屋面拆除、雨水管拆除、φ50PVC落水管拆除、太阳能拆除)、改造工程(墙面喷刷涂料、屋面保温、屋面防水、金属面油漆、铁质围栏造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7月10日

计划总工期:92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7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伍仟陆佰柒拾肆元伍角整、小写:¥2995674.5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2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六个月(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指结构、用途类似,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和规模的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3.5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6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收缴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4日,请投标人在该有效时间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系统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场,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入“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Syck.yck.czr)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纸质标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7.2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7.4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

7.5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6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2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4日。

9、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大写: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小写:¥59000.00)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工程担保形式;

9.1银行电汇

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9.2工程担保形式

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下午17:00时前。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10、其他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按招标人要求实行“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打卡制”,并接受招标人及相关单位监督。招标人有权对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打卡”等事项进行相应处罚。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37-2437331

建设单位联系人:栾先生   联系电话:0937-243731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和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加气站北侧一号门店

联 系 人:舒亚楠      联系电话:18293705848

电子邮箱:1403878914@qq.com

12、监督举报方式

本级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937-2437217

上级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937-2480235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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