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兰某单位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JQXSLZ-G3002)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2023-JQXSLZ-G3002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为:2023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③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须知: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报名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资格审查。
3、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一旦领取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不支持邮寄。
5、采购人将组织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现地核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评标场地及档案管理情况等,如若发现现场实际情况与磋商响应文件不符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五、佐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磋商时间:2023年3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驻兰某部
联系人:张助理 赵助理
电话:18599026100 1891998104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