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行的委托,经采购部门批准,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行安保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202300004-00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采购1家安保服务外包供应商为嘉峪关市分行下属三个支行(广场支行、新华中路支行、和诚路支行)提供安保服务和ATM夜巡服务以及酒钢医院上门收款和中路支行离行ATM机加钞武装押运服务。
注:若因支行搬迁或装修改造导致服务地点或支行名称变更的,以具体服务地点为准。
1.2采购金额估算:35万元(含税)。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2.3 供应商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4 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5 拟投入本项目的安保人员均须具备《保安员证》;武装押运人员均须具备《保安员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武装押运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2.6 本项目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供应商响应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有严重不履约行为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4.2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磋商文件:
(1)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cg.hxdi.cn/),点击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王先生13919229692)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2)费用支付: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子缴费【缴纳400元】。电子缴费方式如下:请供应商在磋商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标书费缴纳。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凭证、报名资料邮件发至邮箱13919229692@139.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王先生13919229692)。邮件正文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4.3 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98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嘉峪关市分行四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相关会议议程,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会议现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便核查。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公告信息,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孙阳、黄艳
联 系 人:王敏、孙阳
电 话:13919229692/15868838438
电子邮件:13919229692@139.com/sunyang.hx@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