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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头雁”培育班观摩实践出行服务采购项目校内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15 09:34:20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头雁”培育班观摩实践出行服务采购项目 校内磋商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头雁”培育班观摩实践出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头雁”培育班观摩实践出行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ZU-2023-034-FW-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89126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曹老师 0931-8912932、zbk@lzu.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鑫 13609353810、1359687677@qq.com

代理机构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头雁”培育班外出观摩旅游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通过兰州大学投标程序客户端上传到兰州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供应商在兰州大学投标程序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时,在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其他附件材料部分各上传完整的响应文件,无需拆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登录“兰州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参加开标,并应自行签到,签到完成后在开标时间开始起半小时内自行完成开标解密,超过半小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操作说明(见附件) 。

2、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注意事项:

邀请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参加磋商,磋商结果在网页公布,接受广泛监督。若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开标当天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纸质版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议,未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将附表 1 填写完成后请将 word 版+PDF 扫描版于2023年03月19日09:00-12:00 发送至 zbk@lzu.edu.cn,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入校原因+预约登记表。预约人员须持身份证入校,并配合门卫进行身份核验,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入学校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兰州大学招投标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pdf

(校内磋商.终稿))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头雁”培育班观摩实践旅游服务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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