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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鹏发水处理有限公司环保装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16 08:37:04

一、招标条件

甘肃鹏发水处理有限公司环保装备建设项目,由酒泉经济开发区以酒经管备【2022】60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ZZGJ-GS-B03

2、招标单位:甘肃鹏发水处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甘肃鹏发水处理有限公司环保装备建设项目

4、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厂区占地面积20亩,拟建设4层办公楼一栋,建筑占地面积 721.18平方米,主体地上4层,局部三层,总建筑面积2648.34平方米;厂房2座,一座3092.76平方米,一座2540.76平方米;给排水,供电及供暖依托园区基础建设;建成后生产反渗透净水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软化水设备、超滤设备、烟气脱硫装置。

5、计划工期:214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7、工程预算:1380.6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投标人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

4.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拟投入到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所有证件,前来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报名。以上资料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以备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23年3月16日09:00至2023年3月22日17:30截止;

3、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C座405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8日下午14:30时;

地  点:酒泉市肃州区西关路9号(金豪泰酒店)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鹏发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电 话:1999375399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C座405室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8293755171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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