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运输车辆租赁采购项目B包(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的委托,对“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运输车辆租赁采购项目B包(二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SJQCG〔2023〕029号
二、磋商内容:
B包: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油罐车:罐车运输沥青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B包:0(万元)
四、发布媒介:本项目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件视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等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不满一年的新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需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联系代理公司,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联系代理公司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霞飞路14-1-2号)
获取方式:凡有意供应商,请于 2023年3月20日17:00之前,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贰份向代理公司递交,逾期不予接收。供应商迟交或不递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特别说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3年3月29日,下午14:30至1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磋商时间:2023年3月29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一楼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19909377859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酒金西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芳霞
联系电话:18894236559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霞飞路14-1-2号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一、是否PPP项目:否。
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