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 2023 年第一批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马坞镇川河经济带塑料大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QSS-MW-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县 2023 年第一批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马坞镇川河经济带塑料大棚建设项目已由岷农发〔20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岷县2023 年第一批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岷县马坞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乐乾晟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技术标准:全镇新建塑料大棚 14000 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 75 元。其中: 灯场村 10000 平方米,土地眼村 4000 平方米。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自营、出租等方式运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
2.4建设地点:岷县马坞镇。
2.5计划工期: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7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5月6日。
2.6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8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建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
4.2 获取地点:岷县北城锦绣C区4号楼三单元1601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9时00分;
地点:岷县北城锦绣C区4号楼三单元16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岷县马坞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大瑞
联系电话:15979949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