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武都区公安局网安大队积极适用新法,聚焦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动作为、迅速出击,开出了我市首张“反诈罚单”。
日前,武都区公安局网安大队在侦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李某某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并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经查,2023年1月,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将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并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资金流水达17余万元,非法获利1000元。武都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李某某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撑。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