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2023年村内晾晒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和县2023年村内晾晒场项目已由中共西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西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以西农领发改(202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和县乡村振兴局。资金来源为:西和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GSXRT-2023-01
2、建设地点:本项目为西和县大桥镇、西高山镇、太石河乡、蒿林乡、石峡镇、六巷乡、十里镇、汉源镇、何坝镇、姜席镇、稍峪镇、马元镇、苏合镇、石堡镇、长道镇、西峪镇、兴隆镇、卢河镇。
3.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计划硬化农作物晾晒场246630㎡,共划分为3个设计标段,具体为:
第一标段:大桥镇鱼洞村:大桥镇鱼洞村等2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3个2046平方米,其中:鱼洞村赵山社农作物晾晒场2个,硬化1046平方米;大桥镇上下味村:晾晒场硬化1000平方米;西高山镇成集村:等17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14530平方米;太石河乡银杏村等9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6385平方米;蒿林乡蒿林村等11村农作物晾晒场合计12694平方米;石峡镇大理等13村晾晒场硬化共计22930平方米;六巷乡下巷村等4村新建晾晒场11490平方米;十里镇避风村等7村新建晾晒场14057平方米。
第二标段:汉源镇黄磨村等6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8050平方米;何坝镇黄江村等3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13542平方米;姜席镇北庄科等6村农作物晾晒场13433平方米;稍峪镇马河村等7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17270平方米;马元镇周富等7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14800平方米;苏合镇2023年计划在曹郭村等2个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其中:曹郭村4300平方米、朱河村11914平方米。
第三标段:石堡镇马沟等7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9510平方米;长道镇计划建设陈沟村等10个村晾晒场17处23195平方米;西峪镇下坪村等7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12700平方米;兴隆镇黑鹰等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19860平方米;卢河镇草川村等11村建设农作物晾晒场13924平方米。
二、资金来源:西和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项目批复:
中共西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西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和县 2023 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设计(实施方案设计及后续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其他配备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携带资料: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均须注册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或方式:请投标单位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甘肃鑫瑞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下午15时00分;
2、开标地点:西和县汉源镇伏羲大道档案馆隔壁甘肃鑫瑞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和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剡海强 联系电话:0939-662652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瑞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锐龙 联系电话:0939-4452111
十、监督单位: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0939-6621622
甘肃鑫瑞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