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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商中心项目和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22 14:28:04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委托,对甘肃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商中心项目和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评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商中心项目和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评估

项目编号:0876-2318067

磋商内容:甘肃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商中心项目和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评估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预算:2.5万元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3)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348779760@qq.com,邮件主题标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附件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资料发送后请和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报名事项。)

(4)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七、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公告发布媒体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html/1273/)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931-8929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919066061、1891906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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