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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通安驿镇通安驿村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24 18:30:47

陇西县通安驿镇通安驿村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操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通安驿镇通安驿村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乡村振兴局(陇乡振局发[2023]4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陇西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通安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1.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其中,对辖区内马路中央及两边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改造绿化带3000平方米,修建排水渠500米,边坡治理1500平方米,透水砖硬化2500平方米。2.残垣断壁清理整治项目。其中,整治通安驿法庭路口至梅花桥头2. 5公里,南街社至西街社道路两旁拆违治乱1公里。3.行道树辅育项目。其中,通安驿村辖区内行道树辅育1700棵。4.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项目。其中,通安驿村5个临时垃圾堆放点清理垃圾1000立方米;整治2个垃圾集中堆放点3000平方米,硬化2500平方米。

2.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3年4月20日开工,2023年7月19日完工,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20年3月至今)企业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9日(08时3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3 获取方法:现场发售。

4.4报名时携带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近三年(2020年3月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6、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陇西县乡村振兴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通安驿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飞

电   话:187196395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

联 系 人:赵亚平

电   话:1383026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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