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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附属工程及海绵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24 18:31:31

甘肃虹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子午岭林区法院的委托,对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附属工程及海绵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ZFCG-HL-2023-002-FS

二、磋商内容:预算金额:19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附属工程及海绵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1项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请于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邮件至64708006@qq.com邮箱,留下单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及项目名称,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回复至供应商的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于2023年04月03日09:30之前递交到甘肃虹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虹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子午岭林区法院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999623692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虹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8793166266

 联系人:王婷

甘肃虹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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