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医院的委托,就某医院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以询价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请某医院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招标信息,并于 2023-04-0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XWJQ-F4002
三、项目概况:
设备位于甘肃省酒泉市,服务内容:对医院现有1台于 2007年投入使用, 设备型号为鹰视Allegretto-wave准分子激光设备提供维保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按年签订,合同期满后甲方视服务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共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经评审小组评审,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无故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按照评审排序,从第一名开始,依照排名次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四、最高限价:¥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甲方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甲方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甲方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六、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04月04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大众巷86号3号楼101室。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政府采购投标确认截图;
2、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须有医疗设备维修或保养相关内容,军队单位可不提供);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前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
4、提供2019-2021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5、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提供2021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近3年内参加政府、军队招标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8、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以及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书面声明;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11、提供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2、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提交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价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04814655@qq.com。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04 月07 日 09 : 00(北京时间)(开标前 24 小时上传)
地点: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自行上传电子询价响应性文件。注:请投标商错峰提前上传询价响应性文件,避免在高峰时段上传询价响应性文件时,导致上传时间过长,影响本次投标。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1)供应商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要求将电子询价响应性文件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内上传“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6:8005/login.html) ”,供应商须按照《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 (下载路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 ))进行操作。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询价响应性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
网上递交网站为: 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6:8005/login.html) 如未规定文件上传时间,上传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2)供应商完成电子询价响应性文件上传后,并打印“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回执”。
逾期上传的的电子询价响应性文件,( 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6:8005/login.html) )将予以拒收。
(3)逾期未完成询价响应性文件上传和递交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
( http://61.178.200.56:8005/login.html)。
九、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医院
联系人: 韩女士
电 话: 0937-2309091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
招标代理机构: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志龙 电 话:18709370770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大众巷86号3号楼101室。
监督部门:某医院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937-2309013
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
注: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补充信息和澄清文件。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