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十号路棚户区改造安置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公开招标公告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十号路棚户区改造安置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陇南市武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投资〔2023〕11号文件进行了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陇南市武都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陇南华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十号路棚户区改造安置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1.2 招标项目编号:LNHL-2023-11
1.3 建设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
1.4服务范围: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十号路棚户区改造安置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1.5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为43亩(28696.33 ㎡)总建筑面积为 159300.4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451.40 ㎡,地下建筑面积 30849.02㎡。容积率 4.45,建筑密度 29.72%;
1.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7 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二、招标内容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十号路棚户区改造安置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的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设计变更签证造价审核、项目涉及的第三方造价合同审核、年度造价绩效考核审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2020年度或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证明;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1日09:00-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 获取地点:在陇南华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所有资料的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若未携带上述资质文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5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04月17日15时30分在陇南华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陇南市武都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钟楼滩城投公司综合楼3楼
联系人:李海舟 联系电话:18693919399
招标代理机构:陇南华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王石坝社区四楼
联系人:马涛 联系电话:15339799888
陇南华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