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药品集采“落地” 开启民生“绿灯”
兰州市落实执行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政策见实效
中国甘肃网3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该工作“落地”的关键是药品使用环节,而使用环节“落地”的关键则是医院和医生。记者从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集采办获悉,为了鼓励医院和医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两年来,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集采考核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执行省市药品集采相关文件,先后对所有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院进行了八个批次,涉及329家医疗机构、257种药品进行考核,共拨付结余留用奖励资金2282万元,这八批药品带量采购预计可节约医保基金4000多万元。
为保证医疗机构能及时与药企结算货款,定时定量完成约定合同采购量,兰州市医保中心按批次准时拨付集采周转金共1.35亿元。
据悉,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中明确,在使用环节提出“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对医疗机构诸多指标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结果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集采药品后带来的医保资金结余可以留用。
日前,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对医疗机构考核结果、结余留用金额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及时拨付结余留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