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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CDM碳交易开发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29 09:15:10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30210-042099-1

招标编号:GSJHFD-FW-2023-002

1.招标条件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大桥第四风电场、干河口第五风电场、干河口第六风电场、金塔红柳洼10兆瓦光伏发电、凉州区10兆瓦光伏发电CDM碳交易开发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已通过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并完成备案。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因一次招标有效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

2.1项目概况

2.1.1北大桥第四风电场于2011年9月23日注册,项目计入期为7年,目前因过期原因已不能更新。CDM可核查计入期为2011年9月23日至2018年9月22日。已完成2012年8月30日之前减排量的签发和交易,目前可开发的CDM减排量区间为2012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22日,预估可开发减排量约1623464吨。

2.1.2干河口第五风电场于2010年12月22日注册,项目计入期为7年,可更新两次。CDM 第一计入期为2010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已完成2012年12月31日之前减排量的签发和交易。目前可开发的第一计入期区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9日,预估可开发减排量约1155752吨。

2.1.3干河口第六风电场于2011年9月23日注册,项目计入期为7年,目前因过期原因已不能更新。CDM可核查计入期为 2011年9月23日至2018年9月22日。已完成2012年8月30日之前减排量的签发和交易。目前可开发的CDM减排量区间为2012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22日,预估可开发减排量约1370748吨。

2.1.4金塔红柳洼10兆瓦光伏发电于2012年2月22日注册,项目计入期为7年,目前因过期原因已不能更新。在项目注册成功之后尚未签发,CDM可核查计入期为2012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预估可开发减排量约101328吨。

2.1.5凉州区10兆瓦光伏发电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项目计入期为7年,目前因过期原因已不能更新。在项目注册成功之后尚未签发,CDM可核查计入期为2011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预估可开发减排量约88990吨。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北大桥第四风电场、干河口第五风电场、干河口第六风电场、金塔红柳洼10兆瓦光伏发电、凉州区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与原咨询单位、CDM买家解约;重新启动检测、核查、签发、交易5个项目可核查计入期内CDM碳减排量。

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4月25日。

计划完成日期:解约工作在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检测、核查、签发在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交易完成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费用承担

本项目取得收益前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招标人取得CDM碳减排量收益后根据中标人中标费率支付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包括:碳资产开发、管理及碳交易等方面技术咨询服务。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低碳管理服务或碳排放核查或低碳发展战略或碳中和碳达峰项目研究等工作经验(以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合同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且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提供资料需加盖公章);本项目服务团队中至少1人应具有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资格及以上证书,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0—2022或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合法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且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

3.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网页显示页面完整的截图,需包含日期信息,开标前7日内有效)。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5.2 请投标人于2023年03月28日18 时 00 分至2023年04月02日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60729182@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本项目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6.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一坐席(线上开标)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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