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化完善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阶梯式传承人才培养机制,做好传承人代际传承工作,根据《甘肃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经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和省级专家组评审、公示,报经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第16次党组会议审核后公布本次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结果。
本次公布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有141人,其中包括民间文学类10人,传统音乐类16人,传统舞蹈类10人,传统戏剧类13人,曲艺类6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6人,传统美术类17人,传统技艺类39人,传统医药类3人,民俗类21人。
自2008年以来,甘肃省已先后认定5批758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闫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