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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水泵房改造工程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4-03 17:24:0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庆阳长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水泵房改造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拆除原有不用废弃的管线、水箱等设备,新增两套智联双罐式无负压设备及相应的泵、控制柜、数据采集系统、水质在线检测设备、监控设备等,泵房的土建及装饰装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40280.29元(其中含暂列金3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庆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新建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

第十九条:二次供水设施应采用“建管合一”管理模式。

2、目前,庆阳市西峰城区供水企业为庆阳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

3、已建成的长庆•陇东佳园星湖湾项目(一期)、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项目(二期)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由庆阳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维护。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项目(三期)后期建成也将移交庆阳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维护。根据有关招标法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庆阳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一:金锋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庆阳市西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论证意见:该项目为二次供水泵房改造项目,根据《庆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新建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供水企业试试统建统管。目前,庆阳市西峰城区供水企业为庆阳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为保证与原有供水项目的一致性及配套服务要求,建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二:彭进堂         职称:中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论证意见:该项目二次供水水泵房改造工程,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庆政办发(2021)99号文件精神及规定,建议应统建统管,运行维护管理采用“建管合一”的管理模式,故其项目实施必须满足何符合以上规定,其庆阳市西峰城区供水企业为庆阳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市场唯一性,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三:吴天禄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庆阳长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1、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二次供水由原已建成投用的二期15#楼水泵房提供,由于在三供一业移交过程中,只对二期用水负载进行了改造,三期二次供水还须进行改造。

2、根据庆政办发【2021】99号文件相关条款,新建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二次供水设施应当采用“建管合一”管理模式。

综上所述,为了三期项目二次供水顺利,便于后期移交顺利,庆阳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单一来源采购供应能力。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二次供水由原已建成投用的二期15#楼水泵房提供,根据庆政办发【2021】99号文件规定:新建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二次供水设施应当采用“建管合一”管理模式。故其项目实施必须满足和符合以上规定。目前,庆阳市西峰城区供水企业为庆阳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为便于后期顺利移交和保证服务的一致性,建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庆阳长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

联 系 人:刘建权

联系电话:0934-8664222  1360912150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晓康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西路瑞泰商业综合体C区207室

联系电话:0934-8888685        18393991301

六、任何采购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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