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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首阳镇西三十铺村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4-04 17:07:52

陇西县首阳镇西三十铺村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首阳镇西三十铺村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乡村振兴局以《陇西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首阳镇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陇乡振局发〔2023〕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一)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清理整治5公里残垣断壁;2)敷设产业路3.4公里;3)新建蓄水池10座,铺设灌溉管线;4)改造国道两边绿化带2.5公里。(二)绿化改造提升项目:1)栽植行道树1000余株;2)绿化桌儿坪、滩儿社面山。(三)垃圾清理项目:1)取缔肥正规垃圾点10处,拆除44个垃圾堆放池;2)疏通3公里雁丰渠和3.2公里田间灌溉渠系。(四)河道治理项目:1)平整渭河流域15处沙坑;2)清理渭河流域河道垃圾。

2.2、建设地点:陇西县首阳镇西三十铺村。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竣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总工期30天。

2.4、资金来源: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08日;

4.2 获取地点: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4.3 获取方法:领取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陇西县首阳镇

联 系 人:刘建宏

联系电话:1399329101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海天家园10号楼商铺三楼

联 系 人:郭  峰

联系电话:1803468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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