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已由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项目名称: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人工草地建设85亩、退化草原补播改良5820亩、围栏建设13000米、鼠害防控治理5820亩、项目标识牌2块。(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地点:吐鲁沟保护站辖区
5、资金来源:省级草原植被恢复费
6、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4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07 月 29 日
7、预算金额:152.3991万元
8、招标范围: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施工(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包含但不限于材料采购、配合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园林工程、绿化工程、造林、绿化管理,生态修复工程等。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2020年0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工程业绩,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或绿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或绿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04日—2023年04月08日;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费:500元/份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14时00分;
地点: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八、本项目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滨河大道760号
联系人:郁万达
电 话:1829833277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14楼
联系人:任婷婷
电 话:16609314781
2023 年 04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