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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村级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4-04 17:08: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村级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陇西县民政局关于陇西县村级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陇民发【2023】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陇西县救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1)陇西县首阳镇梁家营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将原首阳镇梁家营村闲置小学建筑面积251.93平方米的教室及办公室等改造为陇西县首阳镇梁家营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并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

(2)陇西县首阳镇水月坪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将原首阳镇水月坪村建筑面积90.75平方米的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为陇西县首阳镇水月坪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并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

(3)陇西县柯寨镇张家湾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将原柯寨镇张家湾村闲置的张家湾村小学建筑面积78.72平方米的教室及办公室改造为陇西县柯寨镇张家湾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并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

(4)陇西县福星镇大湾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将原福星镇大湾村闲置的大湾村小学建筑面积115.64平方米的教室及办公室改造为陇西县福星镇大湾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并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

(5)陇西县宏伟乡井儿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将原宏伟乡井儿村特困对象集中安置点建筑面积155平方米的特困对象安置房改造为陇西县宏伟乡井儿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并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

2.2 建设地点:陇西县首阳镇梁家村中庄社、水月坪村水月坪社,陇西县柯寨镇张家湾村下庄社,陇西县福星镇大湾村大湾社,陇西县宏伟乡井儿村东坡社。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总工期60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将原首阳镇梁家营村闲置小学建筑面积251.93平方米的教室及办公室等改造为陇西县首阳镇梁家营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将原首阳镇水月坪村建筑面积90.75平方米的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为陇西县首阳镇水月坪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将原柯寨镇张家湾村闲置的张家湾村小学建筑面积78.72平方米的教室及办公室改造为陇西县柯寨镇张家湾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将原福星镇大湾村闲置的大湾村小学建筑面积115.64平方米的教室及办公室改造为陇西县福星镇大湾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将原宏伟乡井儿村特困对象集中安置点建筑面积155平方米的特困对象安置房改造为陇西县宏伟乡井儿村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娱乐室,阅览室,公寓,食堂,餐厅等。

第二标段:陇西县首阳镇梁家营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陇西县首阳镇水月坪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陇西县柯寨镇张家湾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陇西县福星镇大湾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陇西县宏伟乡井儿村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项目购置生活设备和娱乐器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入文件正本);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自2022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08日;

4.2 获取地点:甘肃中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西县文峰镇)。

4.3 获取方法:领取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甘肃甘肃中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https://www.gsei.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救助管理站

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

联 系 人:谢贵江

联系电话:1568297823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西县文峰镇宇臻名都 B2 幢三楼

联系人:金喜珠

电 话:1813989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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