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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所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4-10 10:09:07

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1单元111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YEY2023-04

2.项目名称: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元整(¥48.80万元)

4.谈判内容:高流量湿化氧疗仪16台(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1单元111室)。

3.获取方式: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4.售价:0元

四、提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北京大道2号            

联系方式:0934-5957661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93432201

联系地址:甘肃省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1单元11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

电话:0934-5957661           

                              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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