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万吨/年高端PVDF树脂产业链项目(一期)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川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高端PVDF树脂产业链项目(一期)已在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3〕13号),项目代码: 【2303-620303-04-01-731260】,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40%,贷款60%。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三厂区。
1.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新建PVDF生产线1万吨/年生产装置,包含1.26万吨/年R152a生产单元(配套乙炔发生装置)、1.8万吨/年二氟一氯乙烷(R142b)、1.1万吨/年VDF生产单元、1万吨/年PVDF生产单元及6万吨/年聚合氯化铝(固体)生产单元规模。
新建公用工程及三废处置子项:装置配套原料及产品罐区、装卸区、配套变配电站、机柜室(含工程师站)、冷冻站,化验综合楼、事故水池、危废库、固废库、五金仓库、循环水站、中控室、管廊、综合管网、消防系统、道路下水(隐蔽工程)、焚烧装置、污水处理、氟化钙装置、空压制氮站、纯水站、换热站、装卸站、备件及机修库等。
1.1.3项目估算总投资:109879.97万元。
1.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41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1.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新建R152a装置、R142b装置、VDF装置、PVDF装置、聚合氯化铝装置、公用工程及三废处置子项等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所有非标设备的制造图、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图纸两种格式);包括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节能、职业卫生与健康、水土保持等专篇编制、HAZOP分析、SIL定级、LOPA分析报告、规划方案设计和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协助相关单位办理备案、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派驻人员长驻施工现场,及时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解决现场施工问题、编制竣工图纸,协助计量等系列工作。采购内容为经发包人确认的该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供应。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及审图机构审查后确定的施工图所示工程及经批准的相关工程的施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4月至今)须同时具备同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至今)无市场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投标人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接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领导。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化工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结构、电气、工艺、仪表各专业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配置合理。严禁挂证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质。
2.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是同一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服从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2.5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对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之后,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不得将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范围内协调的事宜交由业主,否则按照罚则进行扣罚。
2.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应当为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网络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7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2.8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以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各投标人须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2.9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2.10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中标后不出现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派驻投标文件中安排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否则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和《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派驻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此表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 c g g z y.gov.cn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注: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无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将在公示期内对中标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
3.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23年4月 8日00:00分至2023年4 月12日23:59分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cs.gov.cn)在线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1、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阅招标文件。(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cs.gov.cn)。
2、信息注册、投标注意事项: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招标文件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投标登记”,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右上角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5. 不见面开标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交易通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申请人须在开标前,将制作生成的NGEF、SNGEF、CZR投标文件压缩(压缩包中不能含有二级目录)上传至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投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使用最新版的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启,请各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前两小时登录 http://61.178.200.57:17005/login.html在线签到,具体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登录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
签到: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签到进入签到环节,仔细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成之后点击提交;提交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实名认证二维码,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签到。(如实名认证不通过,可在开标前30分钟进行紧急签到环节,上传一张手持身份证的实时照片。)申请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网络开标会议,签到时应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上传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并通过手机视频终端完成授权委托人面部信息采集。申请人上传申请文件、在线签到和面部信息采集通道于申请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各申请人必须于申请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完成申请文件提交、在线签到和有关人员的面部信息采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1、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金昌市综合电子辅助开标系统(http://61.178.200.57:17005/login.html)。
3、评标地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7. 招标文件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cs.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金川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MA72LT2B8D
联系人:朱睿杰、李明光
电话:15097025251、1510192286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系人:金兆龙
电话:18919433263
招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 20 号)
联系人:俞敏
联系电话:0935-8325228
网上开标系统技术支持:4006131390
联系人:李孜浩
联系电话:13209458889
监管单位:金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