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监管,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省文旅厅、省纪委监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联合派出第四督察组,于4月7日至9日赴天水市,对2021-2023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到天水市本级及各县区的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专门督查。
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台账、现场提问、察看项目现场等形式进行。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天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2021-2023年市本级、五县二区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结转等相关情况的报告,调阅了相关财务账目凭证、招投标资料等,重点查看了麦积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的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情况及三区文化人才情况,实地抽查了麦积区东山林隐文旅田园综合体—精品民宿院落提升改造项目、清水县文化馆及博物馆工作、秦安县千户镇杏树湾乡村旅游提质升级项目、甘谷县大像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天水市2021-2023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均已到位,2021年及2022年的项目已基本执行完毕,部分2022年未执行完的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2023年的各项目正在抓紧实施。
督查组要求,要增强文化旅游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按期实施项目,依规进行招投标,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严格按照用途使用,对部分跨年结转被财政收回的资金,要积极争取原渠道返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尽快发挥绩效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同时要尽早实施2023年已下达的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文化旅游工作顺利开展。(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钟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