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祝县2023年哈溪镇尖山村乡村振兴重点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祝县2023年哈溪镇尖山村乡村振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文件及《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武威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甘肃嘉世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天祝县2023年哈溪镇尖山村乡村振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祝县2023年哈溪镇尖山村乡村振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人民政府
4.建设项目地点: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尖山村
5.项目建设年限:13个月(即:2023年5月-2024年5月)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计划对天祝县哈溪镇尖山村风貌改造143户,新建道路雨水管网 5000米、污水管网5500米、低压电线入户2200米、弱电改造143户,人行道铺装7900平方米等,并配套其他附属设施。
7.建设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91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1.6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3.41%;工程建设其他费69.4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62%,预备费 56.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7%。项目资金筹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8.项目建设必要性
(1)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手段。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乡村振兴建设优惠政策,旨在改造提升农村面貌,带动农村经济建设发展,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十四五”期间,天祝县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动力,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本项目将是对项目区人居环境提升的有效补充,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困扰项目区居民居住环境“脏、乱、差”问题,是一项改善民生造福村民工程,项目的建成社会意义重大,可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居民居住环境,促进民族团结,加快社会经济发展。
(2)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小城镇建设发展,广大农民群众也将从务农为主转变成以服务、务工、务商为主。拟建工程投入运营后,将很好的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加速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项目的建设美化农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亦将提高项目区内人民的生活水平。
(3)项目的建设是改善哈溪镇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天祝县哈溪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断健全,面貌日新月异,但与已实施美丽乡村政策的乡村相比,部分村人居环境建设整体还显落后,不少地方脏、乱、差现象依旧存在,农户围墙依然为原有土墙,道路两侧裸露土坡未硬化,严重影响了居民出行,且不利于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不仅是天祝县哈溪镇居民的迫切需要,而且对提高天祝县哈溪镇的整体形象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
(4)项目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谈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时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的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出,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占了 36.11%。由此可见占了超过三分之一人口数量的农村,其相关建设不能够忽视。农村建设中实现了和谐发展,那么也就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更近了一步,有利于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离不开农村的社会和谐。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关系总体是健康、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项目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天祝县2023年哈溪镇尖山村乡村振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天祝县哈溪镇村容村貌,改善项目区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升了项目区整体形象,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增长,是顺应民意,体现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确保项目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根据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天祝县2023年哈溪镇尖山村乡村振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重点关注的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可控)性的影响。
2.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正常出行及生活的影响。
3.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振动、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及水土流失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及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
4.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影响。主要关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影响。
5.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体系、卫生与防疫方面的影响。
6.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7.媒体网络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天祝县2023年哈溪镇尖山村乡村振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人民政府及甘肃嘉世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
自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永成
联系电话:1535237100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甘肃嘉世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婷
联系电话:18993564061
电子邮箱:1439018594@qq.com
特此公示
天祝藏族自治县哈溪镇人民政府
甘肃嘉世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