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南市印发《陇南市推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2023-2025年)》(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奖补原则、奖补对象、资金来源、奖补范围和标准及申报流程。
《办法》指出,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重点扶持畜禽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养殖、饲草料生产加工、屠宰加工等领域,助推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对象必须是落实畜牧养殖“11421”增量行动的经营主体,在陇南市境内注册,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备案。资金来源为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市县两级统筹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用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市县两级总体按5∶5进行筹措,落实奖补资金1000万元以上。
《办法》指出,奖补范围和标准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奖补、畜禽生产体系建设奖补、饲草料生产加工体系建设奖补等。申报流程为主体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资金拨付。
《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