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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高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进白银高新区银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合作经营单位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4-17 17:39:06

白银高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白银高新区银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合作经营单位的公告

为推动存量资产盘活,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白银高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公司”)编制了《白银高新区银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经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白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引进合作单位共同经营银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的合作单位信息,主要条款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白银银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包括投资约6786万元的银东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建设一期项目、投资约4936万元的银东工业园排污管网项目、投资约840万元的银东工业园无机废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及投资约988万元的无机废水处理系统建设二期项目四个子项目,其中前三个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第四个项目即无机水池二期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总投资约1.51亿元(可研及概算数据,最终以决算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包括项目建设成本、排污口论证费用、移交前运营及财务费用等)。

二、合作经营模式

拟合作单位与高投公司合资成立白银银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合作单位占股99%、高投公司占股1%)。合资公司作为银东污水厂的运营主体,以融资租赁的形式从高投公司取得污水厂的资产使用权,合资单位年投资净利率8%(参照污水处理类PPP项目收益率)以内部分由合资公司自行决策使用、超过部分全额分红至高投公司;

三、合作经营年限

根据银东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参照污水处理类PPP项目收益率推算,合作期拟定为25年,合作经营期间合资公司责任自担、盈亏自负,不足经费由合作单位协助筹集;合作经营期满后合作单位将相关资产(确保良好运营状态)无偿移交至高投公司或其指定单位;

四、费用支付要求

自合作期始,合资公司负责筹集资金一次性向高投公司支付6000万元,剩余约9100万元按照高投公司融资成本计息在7年内分期付清;

五、报名条件要求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册资本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有履行合作经营协议所必需的投融资能力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能力需明确规定),具有有机/无机污水处理经验、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业绩至少1个;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六、报送资料要求

报名方式为线下报名,有意向的合作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最近连续三年均为盈利的财务报表及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4.具有有机/无机污水处理经验、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6.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相关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七、报送时限及地点

报送时间截止2023年5月10日,在此期间(节假日除外)报送至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4号创业大厦405室均视为有效,逾期无效。联系人:王陇杰,联系电话:18194396188

八、补充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白银高新区银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经营方案》执行。

白银高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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